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日。提起宪法大家都不陌生,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已经历了数次的修改。
宪法的由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1.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
为什么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
1.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宪法的基本内容:经过5次修正后,我国现行宪法现在共有1个序言、4章、143条。其结构为:序言,共13个自然段;第一章“总纲”,共32条;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共24条;第三章“国家机构”,分为8节,共84条;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3条。
五次宪法修订:
1.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5.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尊重宪法、宪法至上。同时要做到知法 懂法 守法,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